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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學金公告】108學年度主計獎學金開始申請至10/30止

108年主計獎學金

申請對象:
由會計系所1名學生


申請條件/資格:
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、操行80分以上,有志服務政府機關從事主計工作者且未申領其他獎學金。


申請流程:

配合系獎學金會議時間,
故煩請學生備妥相關資料於108.10.30前先將文件送至系辦確認。
另外,請學生於e校園服務網【獎學金系統】點選申請並確認基本資料無誤。


檢附資料-必附文件:

(1)申請表
(2)前一學年成績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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